为加强建设项目自然资源服务保障,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工作,结合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“三调”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函〔2022〕411号)要求,技术中心积极开展启用“三调”数据的筹备工作,在厅管制处、调查处、耕保处等处室的多次指导下,对“三调”地类认定规则、数据版本、地类面积计算方法、系统功能设计等方面细节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,形成了广东思路。2022年4月15日0时,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终止以“二调”数据组卷的用地审批案卷申报,正式启用“三调”技术分析模型和功能。
本文主要就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业务中以“三调”成果为基础的“地类认定规则”进行详细介绍。
01
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现状为“耕地”、“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”、“建设用地”、“未利用地”的地类,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过程中的认定规则分别如下表所示:
其中,“农用地转用”图层范围,指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已报批建设用地范围。
省已批用地红线成果范围,指省级掌握的已报批建设用地范围。
02
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启用“三调”数据,明确地类认定规则,有力支撑了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、耕地保护等多项业务顺利实施。后续,技术中心将针对“三调”数据版本、地类面积计算方法、系统功能设计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,敬请期待!
文章来源: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
编辑:恒地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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